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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教師】國立東華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徵聘專案教師

發佈單位 : 特殊教育學系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1-20

一、院系別:花師教育學院 特殊教育學系。

二、誠徵: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1

三、擬聘年度:110學年度第1學期起(1108月起聘)。

四、學歷: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五、專長領域:

1.具「輕度學習障礙」或「語言溝通」相關之專長。

2.五年內著作,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至少二篇具有外審制度之學術期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至少一篇於SSCISCIEIAHCITHCITSSCI等期刊;有運用眼動儀或腦波儀進行相關研究,並撰寫學術論著,發表於SCISSCI期刊1篇以上者為優先。

3.具備全英文授課能力,需可教授特殊教育相關之課程;以及參與認知神經科學實驗室研究工作。

六、本校辦法請參閱:

本校專任教師聘任辦法

https://personnel.ndhu.edu.tw/ezfiles/22/1022/img/926/388287081.pdf

本校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https://personnel.ndhu.edu.tw/ezfiles/22/1022/img/926/396469295.pdf

七、檢附證件:

一)個人詳細履歷表(含專長、研究領域與自傳等相關資料)。

(二)學經歷證件【國外學經歷另須檢附:國外學歷證件、歷年成績單、國外經歷服務證明需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蓋驗證戳記,及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位送審教師修業情形一覽表(持博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16個月;碩士、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24個月)、歷年入出境紀錄(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申請人為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各1份。

(三)博士學位論文。

(四)最近五年內著作(含著作目錄)。

(五)三封推薦信。

(六)具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者,請附證書影本。

(七)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八)應聘教師應聘資料檢核表。

**本系進行資格審查後,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書寫通訊地址並貼足回郵郵資)。**

八、備註:

      人:國立東華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收件截止日期:110222日(星期一)。(郵戳日期為憑)

        址:974301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特殊教育學系(請註明應徵教師)。

      人:邱小姐。

  話:(03890-3872。

        真:(03890-0217。

  箱:olivia@gms.ndhu.edu.tw

應徵者如欲索回相關資料,請自附回郵大型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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