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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教師】藝術創意產業學系徵聘專任(案)教師一名(收件截止109/4/10止)

發佈單位 : 藝術創意產業學系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3-11

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創意產業學系徵聘專任(案)教師一名

 

一、院系別:藝術學院 藝術創意產業學系

二、擬聘教師職稱及名額:專任(案)助理教授 1 名

本系得考量應聘者之學經歷及研究成果,禮聘為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

三、擬聘年度: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109年8月起聘)

四、學歷: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專院校博士學位

 

五、專長領域:

1.    符合本系發展方向結合在地藝術創意產業、創新創業、設計整合、藝文活動企劃等實務推展(例如:新創產業、地方創生、傳統工藝創新等)相關領域。(109年8月起聘)

2.    有產業經驗或能推動產學合作者。

3.    具有國際連結能力或經歷。

4.    以英文授課者優先錄用。

 

六、檢附證件:

1.     履歷表(含著作目錄)

2.     學經歷證件(含學位論文) 【國外學經歷另須檢附:國外學歷證件、歷年成績單、國外經歷服務證明需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蓋驗證戳記及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位送審教師修業情形一覽表(持博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16個月;碩士、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24個月)、歷年入出境紀錄(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申請人為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各1份。

3.     最近五年內著作(含代表作、參考著作及相關審查證明等紙本資料)。

4.     三封推薦信。

5.     可開授課程及教學內容大綱、或未來開課計畫至少6門課程(請參考下列建議課程或本系課程網頁)。

(1)核心課程:展會策劃與實務、畢業專題製作。

(2)經營行銷領域:藝術管理個案分析、文創市場開發、藝文節慶與活動策劃、企劃理論與應用、藝術市場、藝術與地方創生。

 

七、備註:

收件人: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創意產業學系戴小姐

收件截止日期:109年4月10日前以掛號寄出(資料需索回者,請加附回郵信封)隨到隨審

地址:97401 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藝術創意產業學系)

聯絡電話:03-8905882、8905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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