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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規定,請主動自本校首頁/COVID-19防疫專區通報

發佈單位 : COVID-19防疫資訊-學務區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4-19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規定,本校教職員工生若收到居家隔離通知之簡訊者,請依下面相關規定之注意事項如下:
1. 請至本校首頁/COVID-19防疫專區Antiepidemic Zone/COVID-19 防疫通報調查/居家隔離、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自我健康監測、確診住院中者自主回報統 (https://web.ndhu.edu.tw/SA/COVID-19_QUAR/MyData.aspx) 填報。
2. 居家隔離檢疫期滿應再自主健康管理7天。(請依衛生局通知單解除隔離日期往後7天為準)
3. 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規定略以,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依 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及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之隔離、檢疫措施者,應留在家中(或 指定地點)不得外出,違反者得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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